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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记得故事的第章有三千字,我只写了不到半小时,没有任何修改,我把它贴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,然后用衣领包着头,躲起来竖着耳朵,希望能听到些喝彩的声音,满足自己的虚荣心。

这听就是五年,五年之中,我经历了改变,是自己之前完全无法想象的。而如今,我再回头去看之前那个自己认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时候,却发现那已经变成了当前最高尚的口号。

史蒂芬在《黑暗塔》的序里曾经说过:我写这本书,赚了很的钱,但是写作这本书最初的快乐,和钱点关系也没有。五年之后我已经成了所谓的畅销书作家,但我很庆幸,我最开心的还是在网络上那个不起眼的地方,听到些喝彩的声音的时候,而在写完的这刻,我加期待那个时候。

『关于这本小说』

其实,我想说的是,当我写第二本的时候,我已经有种强烈的感觉,这已经不是本小说了。我总觉得有个世界,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。因为我敲动键盘,那个世界慢慢地长大、发展,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。

在我十三岁的那年,我看了大仲马的传记,里面写到了“人物都活了”。当时大仲马写《三个火枪手》的第三部的时候,里面的个人物死亡,他边哭边写,把稿纸都哭湿了。我当时觉得特别的奇怪,怎样种状态,才能让作者可以以这种方式去写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?

我尝试展开各种想象,都没有结果,直到我自己开始写这本小说,并且,开始有意识的地赋予小说人物不同的性格赋予他们不同的人生经历。慢慢地,我就发现,故事的情节开始出现些我自己都无法预测的变化。很快,这个人应该说什么话,应该做什么动作,我都无法控制了。

我发现了个非常有趣的现象,只要先建立个场景,比如说大雨,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,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子上,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。我无法把其中任意两个人的位置对调,因为那样会出现无法调和的违和感。就算我强行对调了其中两个人物的行为,我也会在日后得到个重合的现场,谁先说话,谁后说话,谁来活跃气氛,谁在神游天外,切都已经有了定论。

我什么都不用思考,只需要看着他们,就能知道故事情节的走向。

他们真的活了。

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,我从个作者,变成了个旁观者。我在上帝的角度,观察每个人的举动,慢慢地,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,是他们童年的某次经历。比如我真的可以通过胖子抖烟灰的时的动作,看到他以往的切,他的痛苦,他的沧桑,他的切。

花世界,树如来。我可以把个场景不停地倒转、反复、在其中任何个角度去观察,甚至能看到现场所有人的心理活动,几个人的情绪同时在我心中走过。

我想很少能有人领略这种快感。在写“大闹天宫”那段的时候,我仿佛就在新月饭店的包厢里,我仿佛可以从楼上走到楼下,看着四周的人片混乱。在飞溅的碎片中,打斗的人群中,我随时让切停顿,随时倒转个时间,随时贴着人物的内心,体会他们心中的所有情绪变化。我可以把眼前的切以秒帧的慢速度,慢慢地往前推进,然后蹲在地上,看里面人物表情缓慢变化。

这本书中的整个世界,对于我来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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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望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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