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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</p><p style="font-size:16px">说起来,我能入杀手这行,也全是君君和铃姐的功劳。再几年前,铃姐还叫小铃铛,在迎宾楼的大堂里面坐班当小姐,住在旧城区那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。我和君君常去迎宾楼开房,那是个三星酒店,整体而言还算高档。君君在那里当过几天服务生,给客人刷马桶和换床单被罩。他手里有把万能钥匙,能打开所有的酒店房门。
我们提前说好日子,把裤裆里的工具和内衣全洗得香喷喷的。然后等到了时间,我就到迎宾楼里去,从员工楼梯上到他值班的五楼楼梯间。君君再从已经退房的客间里,挑一间算得上干净的,把钥匙留在柜台上,暗示我去拿。再然后,我就可以像个普通的住房客人一样,开锁进门,再把圆手柄上的按钮一按,将门彻底反锁上。我把他狠狠地压在床上,将他服务生的紧身工作裤脱一半留一半,顶着他的屁股啊啊乱叫地大干一场。
这么一来二去,我和那些小姐们也都混熟了,和小铃铛的关系最好,因为她总色迷迷地向我打听君君的事。小铃铛她们一伙总是坐在一楼大堂的侧厅小沙发上,那些小姐们总是围在那里聊天,叽叽喳喳,哪个男人看了都害怕,谁还敢去跟她们问价。我曾给她提过建议,为了更好地招揽生意,她应该少聊天多给客人抛媚眼才行。小铃铛采纳了我的建议,从此营业额翻了两倍,成了迎宾楼里的销量冠军。
她上班时总穿白色连衣裙,袖口还有一层薄纱,搭配温顺的披肩长发。要是她手里没拿那支香烟,还真像一个正经人家的学生妹。小铃铛有一副火辣的身材同性恋也能看出女人辣不辣,但是却有一张充满矛盾的、朴实无华的脸盘子。她这张脸故事性十足,能拍成一个励志温情、又跌宕起伏的好电影——
悠远夏日的小村庄里,贫穷人家的大姐长到了18岁,她在弟弟妹妹们饥饿的注视下,被迫扛上了一家人的生计,背井离乡来到了城里的服装厂。她在服装厂里缝纽扣、走针线,却不想命运给她开了残酷的玩笑,一次偶然的意外,让她失足成了妓女……
每当有客人来,她便跟人讲自己胡诌的谎话。牛鬼蛇神的客人们听了,都不好意思跟她要折扣。他们也暗自揣测,18岁转行妓女的小X会不会更紧致一点。一想到这儿,这些客人们便等不及了,急匆匆地拉着小铃铛就要往房里走。先不管她脸上挂了几滴泪了,裙子脱了验货一下。都是一群臭流氓。
小铃铛编故事的本领越练越强,攒的钱也越来越多。在她即将转行开服装店之际,遇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。从香港来的大老板看上了她,把她包走当内地的小老婆去啦。老板给她买了商品房,买了小门店,还买了小汽车。从此她在这小门店里做起了服装生意。小铃铛说话好听、反应也快,拿到的还都是纯正的香港货,不久就干出了名气,成了批发城里有名的女企业家。
她成了女企业家,跟我有什么关系,我完全没放在心上。但没过多久,君君就被她挖走了,成了她的小白脸。香港老板包养她,她包养君君,那我算什么,我是小白脸的小白脸,被所有人干。
这样的日子我可受不了,要让人看不起的。我躲了君君两日,无奈小鸡鸡不能理解这份骨气,总是和我的自尊背道而驰。于是我又老马识途地回去找君君。君君也不介意,毕竟是我服务他,他躺着就行了嘛。
后来,小铃铛的胆子越来越大。她不想再当小三,她要杀了香港人的老婆,自己上位当老板娘。她把主意跟君君说了,问君君同不同意,君君想了想,觉得不敢,就又来问我。那时候小铃铛已经是铃姐了,她对我说:“死鬼的死命老婆这几天要来泸阳一趟。阿龙,你要是胆子大,就帮我把她给杀了。我和死鬼以后过好日子,也绝不会苦了你的。”
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们在跟我开玩笑,像个傻子一样对他们哈哈地笑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</p><p style="font-size:16px">铃姐见我不理,便说:“好吧。你不干,那我可去找别人了。合格的鸭子难找,满分的杀手还不遍地都是?”
说完她便从钱夹中抖落出七八张纸卡,定睛一看,有“天海解忧”“龙虎寻仇”“飞刀协会”“老兵弄枪”等机构的名片。她跟我说,这些可都是帮人杀人的,干一票少说能赚30个。她又说,老婆死了,香港老板不知会有多高兴,他早就不想和她过了,绝对不会报案,更不会找人追究。
她说到30个的时候,我心里就已经有了主意,这个人我是杀定了。那会儿我才16岁,即使被抓,关个几年也就放出来了,有什么好怕的。
等到真的干起来,才知道这事竟比想得还要容易。
那时候我骨瘦如柴,论宽度比窈窕小铃铛还窄一型号。但浑身肌肉骨头极其有劲,打不断的钢筋一样。我敲响大老婆的房门,咚咚咚,说我是电工,挨家挨户做空调维修的。然后她就让我进去了,没有一丁点儿的怀疑。我立刻狠狠地抱住了她,铁钳一样把她箍得紧紧的,她一动也不能动,吓得气都要喘不上来。热腾腾的肉在我的怀中滚动,硕果累累的胸脯像是翻浪,在我有力的小臂间弹跳冲撞。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人的咪咪,真是说不上来的古怪。
我牢牢地把她搂着,还有余裕腾出右手捂住她的嘴,让她不要出声。大老婆只能呜呜的,她还以为我是劫匪呢,跟我指钱包的位置。可我根本不图钱,我是来拿她的命的。
我跨了几个大步来到了窗户边,她住二十三楼,往下看一眼,真是高得让人眩晕。我把她挤在窗边,双脚这么一抬,她便哇哇叫着坠到了地上,好沉的一声闷响,像是撞碎的西瓜瓤。
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,空气质量特别不好,天上灰蒙蒙的,一个星星也见不到。我听着附近的居民楼传来狗叫,连忙地从她家里跑了。二十三层的楼梯,旋转又旋转,长得像是走不完。等我走出大门的时候,大老婆的尸体已经被人围观了。我装着看了几眼,她死得可真惨。然后我就事不关己地离开了。
还真如小铃铛说的,杀了大老婆没人会来找我麻烦,警察根本没来调查,就当作自杀把她处理掉啦。她给了我3万块。30个,我当是有30万,但是3万也够多了,我本来想用这些钱开家小餐馆,白天卖拉面,晚上烤羊肉串,谁都爱吃这个。但是小铃铛当了大老婆后,又把我推荐给了她其他的姐妹们。我就继续帮她们杀人。再后来口口相传,四爷也听了我的名声,让我跟他做事。从此我就成了四爷的马仔,和他的小妞差不多,成了他的人。
这些年,我总共杀了十二个人。好多人杀了我就忘了,他们活着也是混蛋,对这个社会毫无贡献。令我印象最深刻的,当属第一次杀大老婆的时候。我还记得自己是怎样抱着她,她又是怎样甩动着挣扎,一身赘肉踊跃地活动,那时候我想小铃铛会不会有一天也这样胖。我的鼻梁贴在她的后背上,从那薄薄的衣裙上,透出沉闷的人肉和汗味,和我自己的没什么两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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