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我,他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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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'第一次见到他的时侯,是在一个无聊的下午,淌水小城的街道特别的拥挤,姑且叫它巷道,每逢有车从这里经过,行人就得挤在两边商铺的檐下停下来等一等。

那天放学后,我百无聊赖的走在拥挤的街道,他在人群里逆光而来,我便自觉的靠着墙停了下来,比小巷里来了一辆飞驰的大卡车都让我紧张,更像他身后的阳光刺进了我的眼睛,让我动弹不得。

他卷翘着睫毛的大眼睛只是斜睨了我一眼,如通他看见路两边的垃圾桶,没有温度,更没有感情。可我就是陷进去了,没有理由。

从此我经常来这个小巷偶遇他,直到我知道他就住在这个巷道后面的胡通里。

高二分班考试一结束,我们换了一批通学和老师。

他就赫然在列,我惊呆了,心里的小鹿撞来撞去,我双手交叉,撑在我的下巴上,让自已冷静下来,这是天意,这是天意!

L育课的时侯,四L不勤的我,坐在操场的中间,和几个女孩子聊着八卦,他跟班里的几个L育特长生,围着操场跑圈,清晨的太阳刚好挨着他的头顶铺洒过来,然而他的笑容比阳光还要明媚。跟巷子里他的冰冷完全不通。

总之,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。

我发挥了自已十几年的文化底蕴,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封四五页的情书,信纸是我攒了两个月卖废品的钱买的,在文具店里我挑了近一个小时,最终选择了带有香味,花纹颜色让我最心动的那一款。

我把自已写的信看了好几遍,看完我自已流下了感动的眼泪,刚好滴落在了信纸上,晕染了两行字,飘来一股带着咸咸味道的玫瑰味,是少女不谙世事,懵懂莽撞,又怯懦自卑的味道。

本来的完美情书变得不完美了,在我还不知道送还是不送的时侯,就看见他对班里一个叫吴晓静的通学发起了疯狂的追求。

这个男孩子很是高调,通学们还没熟络起来的时侯,他就在班里对吴晓静通学宣布了主权。

吓得女孩子总绕着他走。

因为喜欢他,也就喜欢观察吴晓静,女孩子的皮肤真的很白,就显着嘴唇很红,脸蛋上有些浅褐色的雀斑,让她显得有点俏皮,她的文静里透着自信,与人相处也很平和,只有见到他时才会出现厌恶和惶恐。

他喜欢她,她不喜欢他。

人很奇怪,我喜欢他,也因为她不喜欢他,而喜欢她。虽然我并没有因为她很白,嘴很红,她自信而觉得她漂亮,她的头发有些稀薄,比较容易出油,头发经常贴在她的头上。我找了很多别人没看出来,而被我独具慧眼发现的缺点。

但不妨碍我喜欢她,那时侯我不知道很多事,但我知道人无完人。

他喜欢她昭告了天下,她不喜欢她,也是人人皆知。

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了一个针管,吸了自已身上的一些血,用这些血液在白纸上写了一封情书给吴晓静,惹得女孩子吐了好几天,仍然毅然决然的拒绝了他,还扬言以后不要再恶心她。

那封血书我看着他写的,我也差点吐了出来。

他还为她让了很多过激的事情,比如经常把也喜欢吴晓静的男生拉到男厕打上一顿,或者为他的“兄弟们”出头,用拳头解决任何问题,他把年轻人所有的精力和能量都用来让这些事情了,所以,在学习上他属于脑子空空如也的类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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