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44 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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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'\t\t\t解体诸因作者:西泽保彦

正文第44章

解体诸因作者:西泽保彦

第44章

部长刑警:连续妇女断头杀人案?是谁想出这么耸动的标题啊?蛊惑人心哪么有趣吗?所以说记着这种人啊……

横井麻里:(无视部长刑警的牢骚,将麦克风凑向警部)那我直接切入核心,请问目前的调查状况进展到哪里了?已经锁定嫌疑犯了吗?

警??部:这个嘛……(认命地调整领带)毕竟从第一起案子到现在才过三天……

横井麻里:意思是还没有明显的成果?请问警方打算如何对活在杀人魔阴影的无力市民交代?

刑警独自返回。

部长刑警一面低吼,一面扯着刑警的耳朵。

刑??警:好痛!(吓了一跳)干、干嘛突然拉我的耳朵啊?

部长刑警:(怒吼)白痴!是你放这个电视台女记者进来的?

刑??警:咦?(这才发现正在采访警部的横井麻里)啊!不是,我没有,不是我放她进来的。我刚才还赶她回去呢!她是什么时候摸进来的?

警??部:我得澄清一下,我们警方并不是在浑水摸鱼,而是正诚心诚意、竭尽全力、粉身碎骨在所不惜地努力追捕这个对无辜市民下毒手的可恨杀人魔。

横井麻里:(警部的话左耳进、右耳出)这个连续妇女断头杀人案的凶手究竟是什么人物呢?据我们RAK采访小组所得的情报,这个凶手现在前天星期二杀害二十三岁的小学教师水田显枝小姐,昨天则杀了二十八岁的超市女店员栗山千秋小姐,今天又杀了十六岁的高中生村上美佐同学,以及四十六岁的主妇祖父江道子女士,共计四人惨遭杀害,手法一律是先勒死再割断头颅。根据这些情况,调查小组描绘出的凶手的形象为何呢?凶手割下被害人的头颅,究竟有何用意呢?

部长刑警:(不可置信)这女人讲话都不会打结的啊?

警??部:关于这个问题呢,(气定神闲)在我国的犯罪史上有不少切断尸体亦即分尸的案例;一般而言,凶手分尸的首要用意自然是毁尸灭迹,我想这点不用我说明,即使凶手自承犯罪,假如没有尸体这项证据存在,警方也那他没辙。不过,你知道吗?其实人类的尸体是相当棘手的东西,并不好处理;即使要烧掉,没有良好的设备是烧不掉的,而要丢到海里嘛,不绑上足够的重物,又会浮起来。挖个洞埋起来是最确实的办法,但洞不够深的话,尸体马上会露出来。因此,凶手想出来的办法,就是避免同时处置整具尸体,而是先行分解,再毁尸灭迹。这种分解尸体的犯罪行为早在明治时代就有了,但“分尸案”这种称呼法,确实自昭和七年在东京寺岛发生“玉井案”以后,才在我国犯罪史上固定下来的。

横井麻里:(小声说道)真不愧是主任。

部长刑警:(同样小声说话并点头)毕竟是一流大学毕业的嘛!最擅长模糊焦点、转移话题了。

刑??警:你这样说……(歪着脑袋)是在称赞他吗?

部长刑警:(正色说道)当然啊!这是作为菁英的条件。

横井麻里:再说,(一脸轻蔑)这个案子的凶手根本没处理尸体,就这放着啊!和你长篇大论有什么关系?

警??部:任何事情(一本正经)都要从基本入门。

横井麻里:请简洁的回答我的问题!学校没教过你吗?可以吗?我再问一次,为何凶手要刻意割断被害人的头颅?

警??部:这种行为无法以常理解释。

横井麻里:这么说来,(见猎心喜)凶手是精神异常的杀人魔,毫无理由的杀害市民并割断她们的头颅啰?

警??部:(皱起眉头)我没这么说,我只说动机可能是我们无法理解的。

横井麻里:意思还不一样?(耸了耸肩)就是凶手不正常啊!有什么不同?

警??部:举个例子来说,从前有个杀人犯,不但杀害了朋友,还把朋友的头割下来;他被逮捕后,调查员问他为何可以割下死者的头颅,他竟然回答:“要是不这么做,我怕死人会复活过来向我报复。”你懂吗?这个凶手绝不是你所说的精神异常;他是个极为普通的人,对,就像我或你一样。只不过,当他处于杀人这种极限处境时,竟无法摆脱平时会一笑置之的妄想死人复生,你明白吗?犯人杀人犯罪时,每个人都会变得极不平常;这种时候,即使被奇异的恐慌附身,也并非精神异常,而是普通的心里过程。我所说的“无法以常理解释”,便是这个意思;也可说陷入极限处境时,普通的神经所体验的非日常行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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