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 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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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'\t\t\t雾中血路作者:寒云01

正文第3章

雾中血路作者:寒云01

第3章

吉普车出了依山而建的大昌城,向北大道疾驰。出了县城是一片平原。成片的岗坡,疏落的海棠、木棉、苦楝,一堆堆的荆丛,掺杂着大小块的红薯坡地;成片的田野,绿油油的禾苗,穿插着小小弯弯的溪沟;椰林杂木拥簇的大小村落,点缀在比田野稍高的坡坎上,这就是四季如春的南国水乡。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民,如果不是连年战燹洗刼,天灾人祸频繁,倒是个风光明媚、自给自足的世外桃源。

这是乡镇间人行车辗自然形成之大道。日占时虽强征民夫修补过,内战时无人过问,解放后也来不及正式修补,至今依然是泥沙滚滚,坑坑漥漥。大道两旁的树木荆丛,都披着一层淡红沙尘,令那盛开的山花大为失色。像衣服褴褛的村姑,纵使是天香国色,也无法尽露其夺目风釆。几十里开外的几座大山,沉睡于雾霭中,显得扑朔迷离。

开吉普车的是军管会的年青军人,是杨得时局长的勤务兵,是南下大军一个班长。他不苟言笑,聚精会神的开车。坐在前座的丘逢清依然在闭目养神,坐在后座的柳从风也没有说话,气氛令人沈闷。

其实,柳从风脑子在迅速地打转,他在筹划,如何协助丘逢清在十三区打响名堂,扬名立万,在崖城剿匪“英雄”的桂冠上,增添光彩。

中午时分,吉普车穿过十二区锦溪镇,进入十三区边缘的东溪墟。司机停车,准备在这里午膳。

解放初期,乡村政权的建制很小,几个小自然村就划为一个乡。大昌县北,人口稠密,又有好多个小墟镇,解放前地下政权就把县北划为县,李兴邦任県长。小墟镇,循习俗分单日或双日为哪个墟镇的“墟日”。今天是东溪墟的“墟日”,附近乡村的农民,多到东溪墟来趁墟。

东溪墟,是个只得一条简陋街道的小墟。有间叫“吉祥”的小旅馆,供过往旅客食宿。楼下吃饭,阁楼住宿。阁楼上,木地板铺草席,男女随意,各自睡觉,互不为讦。以往,住宿客人多是跑生意的小贩;现在,由于军管,到处剿匪抓坏人,任何人离开乡镇都需要证明,跑生意的小贩往来少了,住宿几乎无客,但吃饭的人反倒多了。经常有南下的军人和往来的墟镇各小乡民兵和干部,农村趁墟之农民,在这里吃午饭,歇歇脚,聊聊天,小墟镇还是怪热闹的。

解放后,新闻特别多。历代自耕自种、自扫门前雪的朴实农民,视野也阔了,喜欢传播各种各样的有悖传统礼教的新闻。人们放胆议论:过去在地方上赫赫有名的人物,哪一个被枪毙,哪一个被抓去劳改了;某人是“罪大恶极”、“罪有应得,某人对社会尚有贡献,对百姓尚有人情味。特别是一些在地方上享有名气的中小学教师,突然因历史问题被抓去劳改或枪毙,许多朴实的农民,都大表不解和惋惜,说新政府应该宽容这些有学问的读书人。

去年,政府宣传新《婚姻法》,强调新社会男女平等,支持被丈夫虐待的妇女提出离婚,宣扬自由恋爱。乡镇政府组成临时法庭,受理离婚案件。公开审理时,往往引起许多好奇的人围观。在审理这些案件时,多引伸出许多男女通奸的案中案。一些无知农妇,往往又是口没遮拦地爆出许多闺房秘闻,粗言秽语满天飞。这些花边新闻,最为人们喜闻乐见,也就成为人们饭后茶余谈论最多的话题。

解放了,人们的思想也解放了,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言论自由。像东溪乡这样僻壤的小墟,也就成为民间花边新闻的集散地。

“吉祥”旅馆楼下铺面,排着五六张黑乎乎的八仙台,外面遮阳草棚下还有四张台。里面二三张台有人吃饭,外面近门口有两张台拢在一起,围坐着五六个青壮年农民在喝酒聊天。盛酒的是小陶碗而不是酒杯,佐酒的是花生米而不是什么荤素佳肴,当早点的是当地闻名的糯米粿和煎堆。花生散在台上一堆,各人再把小部分拨到自己跟前。剥的花生壳,台上地下皆是。这地方人嗜酒,男女皆好饮,米酒许多家庭都会自酿,花生更是本地特产。因此,三五知己聚在一起,饮酒剥花生,天南地北吹一通,也是人生一大乐趣。

丘逢清一行三人进店,挑靠近门口一张空台坐下,面对门外棚下的食客。司机负责叫点饭菜。司机讲的是国语,又是戎装佩枪,因此店东和食客们,均把他们一行当作南下大军。由于南下大军听不懂当地方言,食客们的高谈阔论,并未因为他们的到来而终止。

这时,又有二位年约二十岁出头的青年农民到来,他们黑短裤,灰短袖唐衫。其中一位比较敦矮粗壮的衫不扣钮,另一位高个子,衫衣却披在肩膀上,露出一身古铜色结实油亮的胸肌,神采奕奕。喝酒的几位农民见他们到来,就大声招呼:

“颜强队长,潭良!你们也到东溪墟来了!到这里来喝酒。”年龄三十多岁的壮汉,首先打招呼。

“原来林日春队长、齐必进队长、潘正材队长,在这里开群英会。”衫衣不扣钮、敦矮粗壮的颜强打趣地说,显然他们都很熟悉。

“带两个猪仔到东溪来卖,希望卖个好价钱。”唐衫披肩、瘦高个子的潭良,笑着道出他趁墟的目的。

颜强、潭良都是龙潭乡民兵。龙潭乡民兵小队长是颜明,颜强是副队长。招呼他们喝酒的壮汉叫齐必进,他是东溪乡民兵小队长,坐在齐必进对面、和齐必进年龄相若的大个子是林日春,新铺乡民兵小队长,旁边并坐的高瘦青年叫潘正材,他是藤萝乡民兵小队长。虽然他们不同一个乡,但由于经常赶墟,解放后同为十三区的基干民兵,大家都认识,彼此也互有了解。

颜强和潭良在枱边长凳坐下,并不客气,自己翻过陶碗,自酙自饮。嗜酒而酒量又比一般人大的颜强,一口气就喝了半碗。

“颜强!你几时成亲,请我们喝喜酒呀!”齐必进问。

大家都知道,颜强父母早丧,由婶母养大。他有个姨妈在铺西乡陆家村,他经常到那里去探姨妈,暗恋陆家村一位叫陆秀菊的姑娘。婶母托人为他作媒,虽然陆秀菊同意,但她父亲陆一坚始终没有答应。

“嘿嘿!像我这么清贫,人家怎肯将姑娘嫁给我呢!”颜强怏怏地说。

“铁柱队长给你当副队长,是给你机会,就是让你大胆去追陆秀菊。”潘正材笑着说。

铁柱,就是颜明的花名,花名比本名流通,友侪辈尽叫花名而不叫本名。他和颜强是同一个村的族里堂兄弟。

“我说,既然陆秀菊同意,先睡着,生米煮成饭,不怕她父亲不同意。”

“对!现在兴自由恋爱,先把陆秀菊搞大肚子,自然就是你老婆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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