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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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 style="font-size:16px">新的牢笼比刚进来的那个地方好。尽管封闭,至少宽敞,大概为了方便,有了浴室,洞开的窗台也让他知道白昼。

在不必露出丑陋姿势在陈家兄弟脚下摇尾乞怜的时候,纪初时常会踩着浴缸,踮起脚尖,透过那四四方方的窗户往外看。

其实看不到什么,这个地方太高。即便纪初用尽力气,所能看见的也只有一片巴掌大的天空,并不能由此判断出什么。

但只要能行走能站立,纪初就会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一整天。

陈牧说他想逃,自然想逃。求生是本能。尽管死这个字在很多人看来很容易,但当真面临深渊,在站在高处往下看都会令人窒息,更遑论跳下去。

所以其实死从来都不容易,活着更容易。

不必谈浮华堂皇的人生意义以及将来,他就是想活着。

——

下午两点,照例是陈钦先来。

三兄弟中,老大嗜权,老二近利,只有老三陈钦好玩点艺术。

不过都不是什么接地气的爱好。

陈钦喜欢绘画。尤其钟爱人体彩绘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</p><p style="font-size:16px">他认为什么艺术品都不如人体结构更精美更巧夺天工。

在发现纪初之前,他有专门的模特,但在发现纪初之后,他便不用了。

一是现成的不用白不用,二是这具胴/体确实美丽,不论是从皮肤到每截突起的骨骼都尽善尽美。

他找不到比这更令他满意的裸/体,至少,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。

这几天纪初的身体就是他的画布。

带刺的荆棘藤曼从纪初的侧脖颈蜿蜒交叉往下至腹部,凹陷锁骨白彩勾云,中间晕开几抹橘红,左胸绘着跟等身画作不成比例的巨大太阳,颜色选用最深的红,几只黑羽鸟儿奔在其中。

绚烂抽象又扭曲。

像安徒生童话封面,又像奇幻末日。

这是陈钦今日杰作,他称为日出。

这副画已经初具完成,只剩下填色,荆棘分深绿跟浅绿,两把刷子交替。

纪初的皮肤细嫩敏感,沾了油彩的刷子根须略硬,刷子每刷一笔,都能引得他身体连连颤栗。

没被颜料盖住的肌肤显出魅色,是任何颜料都调不出的艳丽色彩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</p><p style="font-size:16px">配着这末日朝阳的绘画简直可称佳作。

陈钦把人抱身上摁腿上,边狠狠顶弄,边用刷子反复刷着那轮圆日,开心的笑了笑,很快做了给决定。

只泻过一次,陈钦便抽身走了。

纪初倒在地上,精美绘画尽毁,后/穴热流入柱。他眼睛不错一眼的看着那抹匆匆离去的背影,僵直的背脊也松懈下来。

陈牧问他想从那个人身上找突破口。其实他一直都没有思绪,这三人对他的防备,对他的恨意深入骨髓,他很难在他们身上找到软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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