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心理画像(2 / 2)
“科……”
杨雪晴刚说了一个字,就被魏大肚打断了。
“杨小姐,本案中的女子死法怪异,我们市局怀疑她被某种邪教蛊惑了。这位丹秋先生是这方面的专家,是我们市局刑侦支队最信赖的合作伙伴。
杨小姐是听从省厅的命令下来帮忙的,您要是对此有什么疑问,可以和省厅反应。在省厅没有新的命令之前,这位丹秋先生就还是我们专案组的一员。“
魏大肚给找的我参与案件的理由,其实并不怎么样。但理由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表达他的一种态度。
杨雪晴虽然不怎么通人情世故,但不傻。魏大肚话里的意思,她还是明白了。
魏大肚说完,她就不说话了,拿起桌上的厚厚的一叠资料,发到我们手里,介绍道:
“我看过你们发给我的视频。
我认为视频里的男人,是用催眠的方法杀死了死者——于兰芹。
从这一点分析,男人应该受过良好的教育,至少上过大学,学过心理学,甚至曾经就是心理医生。
虽然这个男人是背对着镜头,但还是可以看出来,他很瘦,瘦得只剩皮包骨头。
德国的欧内斯特·克雷奇默博士以及哥伦比亚大学的威廉·谢尔登博士曾经做过研究。
他们发现人的体型和精神状况密切相关,身材消瘦或者身体衰弱的人更容易患有精神分裂的症状。
另外,从视频里看,这个男人的头发、衣服、裤子、鞋子,都已经很久没洗了。
这说明这个男人不注重个人卫生。
不注重个人卫生,这一点,正好也是精神分裂,心理状况不佳的外在表现。
结合这两点,我暂时判定这个男人患有很严重的精神疾病。
精神疾病严重到要杀人的这个程度,一般都需要长时间的慢慢积累。
这个时间一般是八到十年。
通过你们警方对现场的勘察,男人杀死死者之后,没有对死者进行性侵,也没有拿走现场的任何财物,只是带走了死者刚刚怀了三个月的胎儿。
这说明死者对胎儿情有独钟。很有可能,凶手的精神疾病就是于此有关。
一般上过大学的人,结婚并且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时间,都在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。
以这个年龄,再加上八到十年的潜伏期,我让为凶手现在的年龄应该在三十三岁到四十五岁之间。
有严重精神分裂的人,往往性格孤僻,抵触与人接触,独居。
综上,我给凶手的心理画像就是:
年龄三十三到四十五岁,上过大学,甚至曾经就是心理医生,结过婚,但是目前独居。
他和他太太应该有过一个孩子,但是这个孩子因为某些原因,并没有活下来,他的太太也因此和他离婚,或者去世了。”
**********
感谢17k书友ufar5sl叒叕次打赏。
原本两次打赏,应该加更两章的。
但是允许我偷下懒吧,就加更这一章吧。
毕竟我欠的有点多,我怕还不完。
\t\t', '\t')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