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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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有话说】

一则小通告:

某渡的微博和抖音已经注销,明天新笔名就和大家见面了,因为微博已经注销,所以就在这里和大家提前讲一下吧,新笔名是:桃子廿。

廿,二十的意思,写文的时候我二十岁;桃子是我最喜欢的水果。

换个甜甜的名字,希望能让我自己也甜一点[亲亲]

第96章 chap96.

◎相对自由,相对勇敢◎

林天娇是第五十四届文学奖最佳小说《火!火!火!》的女主之一,另一位女主名为邱丽雅。

故事围绕两个人展开,随着小说获奖,网络上也涌现了大量的同人作品,这在现在文学向作品里,称得上是“罕见”。

两人之间的感情如同小说的名字,是一抹浓郁的、如同火焰的红。

主角林天娇的出场时十三岁,在海岛中央的广场上,与一群孩子进行决斗。

邱丽雅是这场霸凌的发起者。

她是海岛渔会会长唯一的女儿,对林天娇进行霸凌的理由十分简单:不顺眼,至少在开始抛出的原因是这样的。

海岛是被高速发展的世界所抛弃的一部分,这里的女孩们没有被规训,她们的暴力也是暴力,是信奉最原始弱肉强食原理的拳脚相加。

林天娇当然不会坐以待毙。

她知道她们对她实施暴力,是因为邱丽雅。

无关是非对错,只是邱丽雅让她们这样做。

邱丽雅是学校的老大,她妈妈是海岛的老大,自然所有人都要听她的话,如果不听,下场会和她一样——怎么会一样?

林天娇不理会扑上来喽啰。

她们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傀儡,是主动走入牢笼的囚徒,她们和她一样该死。

最该死的还是高高站着,揣着手臂冷眼漠视傀儡继续傀儡的邱丽雅。

林天娇只看着她,双拳紧攥,腿被打软,嘴巴还是硬的。

她咒骂邱丽雅是假装天才的蠢材,是天底下头字号的蠢蛋,是剁碎扔进海里都会被鲨鱼嫌弃恶臭的垃圾。

落下的拳头越重,她的咒骂便越恶毒,直到她骂道那一句“只会靠母亲作威作福的虫子”,拳头停止了。

林天娇躺在地上,邱丽雅的影子完全挡在她的眼前。

她的眼睛已经肿起,从鼻子里流出的温热顺着唇齿间的缝隙渗进舌头,邱丽雅的影子毫无预兆地靠近,林天娇下意识蜷缩——

“呵。”

僵住。

“你这不也是害怕?”

邱丽雅居高临下睥睨着她,鞋尖一下下戳着林天娇的侧脸,极尽羞辱,开口的同时扫过周围所有人,一字一句说:“你的妈妈,你们的妈妈,有一个算一个,也都一样看不起我的我妈妈,但是那又怎么样——她们和你们一样,见到我们就只想躲着走。”

“谁稀罕你的爱。”

自此之后,林天娇开始了对自己的复仇,十三岁到三十三岁。

三把火,第一把火烧向邱丽雅和她引以为傲的母亲,但这把火被林天娇母亲的眼泪扑灭;

第二把火,烧向成年后的邱丽雅,这一把火燃起,但最后也熄灭了,熄灭于一个来自邱丽雅的吻;

人们称她们之间是爱情,但林天娇知道,她与邱丽雅从来不是爱情。

她恨她,恨到骨头里,流淌在血液里;活着,那她们之间只有她可以活着;死了,那她撑着最后一口气,也要拉她下地狱。

于是,第三把火,点燃了她自己。

故事的最后,满天的红,早已荒芜的海岛沦陷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,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,林天娇看到一个身影,一个她恨了,也记了一生的身影,走进了火海。

这样看,《火!火!火!》似乎是一本简述狗血烂俗爱情故事的小说,关于她的评价也好坏参半。

著就这本书的作者双白,对此并没有发表任何观点。

她没有接受任何公开采访,颁奖典礼由出版社主编代劳。

但就算是主编,也无从知道她的长相,甚至于声音也一无所知。

“我们大多数时候用邮件交流,相对老派的现代交流方式。”

主编这样说。

“但可以确认,双白是女作者。”

一个偏激、同时又十分有道理的观点:文字不仅有温度,和人一样,文字也有性别。

质疑双白性别的人也有,但和斩钉截铁认为地球上方形的人数量无二。

出道作便斩获最佳文学奖的女作家,当所有人都在翘首以盼她的第二部作品时,她却销声匿迹了五年。

而这五年,关于《火》要改编为电影,电视剧的传闻没有断过,几乎是每个月都会爬上热搜一下,但始终没有实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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